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解除原质检总局、原农业部2015年第111号联合公告中因俄罗斯牛结节性皮肤病对该国牛及其相关产品的输华限制,有关产品的检验检疫要求另行制定。
特此公告。
本文地址:航隼帮 | https://www.hangsunbang.com/news/Interview/629.html
请尊重作者知识产权,经平台授权转载请注明出处
航隼帮免责声明:信息有可能转载自其他媒体,航隼帮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文章内容仅代表一家之言供参考,不构成任何建议。
上一篇: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00号(关于防止猴痘疫情传入我国的公告)
下一篇: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02号(关于实施中国-塞尔维亚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的公告)